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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各部门工作职责》的通知

各处室、系部:

    为进一步明确学院(中心)各部门工作职能,提高工作效率,经学院(中心)办公会议研究,现将讨论通过的《各部门工作职责》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附件:各部门工作职责

 

                             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院              

                             长沙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          

                                 2015年1月15日                

 

 

 

 

 

 

 

 

 

 

 

 

 

 

附件:

各部门工作职责

 

    一、党政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党委行政工作计划、总结、请示、报告、决议、通知、函电等文件及其他综合材料的制订与发布工作,协调和组织有关部门拟定有关规章制度、专项文件和文稿。

    2.负责党政公文、内部刊物的收发、传阅、催办、落实、整理及归档等工作。

    3.负责综合信息采集、整理、分析、筛选和专题调研工作,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为党委行政科学决策提出预案和依据。

    4.负责文电、文印处理;负责党政印章、介绍信的使用与管理工作;负责处室、系部、基层党组织印章的审核、刻制工作。

    5.负责督促、检查各部门对党委行政重要决议、决定、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及落实情况,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相关工作。

    6.负责组织安排党委行政会议和活动,负责会议和活动的准备、通知、记录及会议室管理工作。

    7.负责制订作息制度、安排节假日放假及值班等有关工作。

    8.负责做好全院性的教育事业综合统计和信息上报工作;负责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变更和年审工作。

    9.负责综合档案管理及保密工作。

    10.负责全院性的对外接待、联络及外事工作。

    11.负责信访工作,处理、督办信访中的相关事务。

    12.负责公车的管理及调度工作。

    13.负责做好本部门人员、设施、设备的管理工作。

    14.负责党务政务公开、阳光服务平台及政务信息上报的相关工作。

    15.负责涉法事务的管理工作。

    16.完成上级和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组织人事处工作职责

    1.在党委领导下,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指导基层党组织做好党员的发展、培养、教育、考察、管理以及组织生活的安排、民主评议等工作。

    2.负责中层干部的考察、聘任、培养和考核工作;负责后备干部的选拔、考察和培养工作。

    3.负责党校的综合管理;负责抓好党校的培训工作;负责抓好党员教育工作和思想工作。

    4.负责党内表彰奖励、评优评先工作。

    5.会同党政办做好党代会的筹备工作和会议期间的组织、选举工作。

    6.负责党员的档案与组织关系接转工作;负责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

    7.负责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管理工作;负责人事制度改革方案的制订工作。

    8.负责组织全院教职工的调配、聘任、考核、鉴定等工作。

    9.负责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抓好人才引进、培养培训及管理等工作;负责抓好教职工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技术工种的考级、聘任工作。

    10.负责全院教职工的工资及各类福利待遇的异动与审核工作;负责全院教职工的社会保险工作。

    11.负责全院教职工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12.负责教职工劳动纪律的管理工作。

    13.负责全院人事方面的统计、报表、计划、总结和文书档案工作。

    14.负责做好本部门人员、设施、设备的管理工作。

    15.协助纪委做好端正党风和违纪党员的处理工作。

    16.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临时工、合同工的选聘、管理、辞退工作。

    17.完成上级和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纪检监察审计室(监察审计室)工作职责

    1.负责党员、干部的党风党纪教育及有关活动的组织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制度的起草、修订和贯彻落实。

    2.负责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和中层干部廉政档案建立等工作。

    3.受理广大师生员工对违法乱纪问题的举报、信访,并协助党委、纪委开展案件调查、审理、惩诫和结果回复;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案件。

    4.做好受处分党员干部思想教育等工作;承办受党纪政纪处分人员的申诉。

    5.负责做好收费、招生等重点环节的行政监察工作。

    6.负责监督基建工程、修缮项目、大宗物资采购的招标活动及市场调研、价格论证等工作。

    7.负责开展内部审计,协助外部审计。

    8.负责纪检监察审计方面统计、报表、计划、总结和文书档案工作。

    9.负责做好本部门人员、设施、设备的管理工作。

    10.参与审签有关经济购销合同。

    11.完成上级和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财务处工作职责

    1.负责编制各项经济发展计划、资金筹措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重大经济活动的决策。

    2.负责全院各类经费的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工作。

    3.负责年度预、决算和经费分配工作,并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

    4.负责各项经济活动分析和预测。

    5.负责资产帐务和财务档案管理工作。

    7.负责各类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报送工作。

    8.负责代理有关二级单位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

    9.负责做好本部门人员、设施、设备的管理工作。

    10.参与招投标和合同审签工作,参与重大固定资产的处置。

    11.配合纪检监察审计室做好审计工作。

    12.完成上级和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教务处工作职责

    1.负责学院有关教学工作规章制度的制订、完善和落实,并督促检查规章制度的执行。

    2.负责拟定全院年度教学工作计划,研究并提出专业设置与调整、教学改革等方面的方案,负责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全院性教研活动。

    3.负责各系部教学计划、教学任务的审核,组织协调教学计划的实施。

    4.负责日常教学运行管理和教学常规检查工作。

    5.负责全院专业发展规划和建设方案的编制与审核,组织各系制订(修订)实施人才培养方案。

    6.负责组织系部制订各专业教学文件和教学建设与改革工作计划,并进行检查和落实。

    7.负责学院教材建设与管理工作。

    8.负责组织学院教育教学重点建设项目的申报与实施,牵头组织教研教改、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验实训室建设、实习基地建设等各项工作。

    9.负责协调和管理校企合作等相关工作。

    10.负责全院学生的学籍管理工作;负责提出留级、退学、休学、复学及毕业、结业意见;负责毕业生图像采集;负责学生毕业证的审核和发放工作。

    11.负责全院教学工作量管理制度的制订和实施工作。

    12.负责统筹学院考级考证、课程考核等考务和成绩管理工作,指导各系部做好考务工作。

    13.负责优秀教学成果的评定及申报工作。

    14.负责学院成人教育和自考和管理工作。

    15.负责各类教学信息、资料的采集、整理、分析、存档、上报工作。

    16.负责公用教室的调配、使用、管理。

    17.负责做好本部门人员、设施、设备的管理工作。

    18.协助督导评估与教职研究室做好教学督导和教学质量考核工作。

    19.完成上级和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学生工作处工作职责

    1.负责制订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总体规划、工作计划和学生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对各系学生日常教育和管理工作实行指导、服务、监督、协调、考核。

    3.负责做好各类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金、助学贷款的评审、发放及学生勤工俭学的组织工作;负责贫困帮扶基金的建立与管理工作。

    4.负责组织、指导各系开展学生的学年鉴定、评优评先及表彰工作;负责协调各系做好学生违纪处理工作。

    5.负责组织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学生心理危机干预等工作。

    6.负责审核各系班主任的聘任,组织班主任评优和工作经验交流活动。

    7.指导学生会开展工作,做好学生干部队伍建设,培养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能力。

    8.负责新生入学教育的组织与协调工作。

    9.负责学风建设和大型学生活动的组织与协调工作。

    10.负责组织做好学生档案管理及学生管理信息资料的采集、整理、统计、归档和上报工作。

    11.负责做好本部门人员、设施、设备的管理工作。

    12.协同保卫处及各系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工作。

    13.协助组织人事处和各系做好辅导员队伍的建设工作。

    14.协助后勤处开展学生公寓文化建设和生活秩序的管理工作。

    15.完成上级和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招生就业处工作职责

    1.负责制订学院招生章程、招生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2.负责学院各类型全日制招生计划的衔接、编制、上报等工作。

    3.负责学院招生就业宣传工作。

    4.负责学院各类型全日制学生的录取工作。

    5.负责做好年度录取新生的数据统计分析,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新生报到、资格复查、注册及专业调整等工作。

    6.负责做好年度招生就业工作总结,提出学院专业设置及调整建议。

    7.负责制订全院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政策、制度、实施办法,负责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组织、管理、协调和服务工作,负责指导、服务、监督、协调、考核各系就业(创业)工作。

    8.负责毕业生就业信息、资料的统计、报送、反馈和归档工作。

    9.负责组织毕业生资格审查、派遣、档案管理与转递等。

    10.负责毕业生就业指导教育和咨询工作。

    11.负责建设就业网络,对外开拓就业基地,组织全院性的毕业生就业招聘会,指导和协调毕业生专场招聘会。

    12.负责开展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专项调查、研究与反馈工作。

    13.负责校友会的工作。

    14.负责做好本部门人员、设施、设备的管理工作。

    15.协助教务处做好校企合作的相关工作。

    16.完成上级和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科研处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各级科研部门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

    2.负责组织编制学院中长期科研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学院科研政策和规章制度的制定与实施。

    4.负责统筹学院科研管理工作,负责各级非教育教学类科研项目(课题)和成果等的申报、推荐、管理、鉴定和推广等管理工作。

    5.负责各级非教育教学类科研经费和科研项目(课题)建设经费使用的审批,配合财务处、纪检监察室等部门做好相关审计和调查工作。

    6.负责科研团队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7.负责科研工作信息和资料的搜集、整理、归档、传递和调阅等工作。

    8.负责全院科研工作总结与表彰奖励工作。

    9.负责组织学术交流活动,负责学术委员会日常事务管理。

    10.负责做好本部门人员、设施、设备的管理工作。

    11.完成上级和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督导评估与职教研究室工作职责

    1.负责学院教学督导体系和教学督导队伍建设。

    2.负责组织和协调院系两级督导机构的督导工作,指导和督促各教学部门认真落实学院各项教学工作和贯彻执行学院教学管理规章制度。

    3.负责制订学院教育教学督导工作规划;负责实施教学全过程的督导与监控;负责组织教学质量考核工作;负责编制学院年度教育质量报告及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的管理工作。

    4.负责对学院专业设置、课程设置、教材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效果等进行日常评估;牵头组织教育行政部门开展的人才培养工作评估的迎评工作。

    5.负责组织专项调研,指导教学文件、师资队伍等教学基本建设工作。

    6.负责采集、整理、反馈教学督导信息,并开展督促整改工作;负责教学事故的处理工作;负责提交年度督导工作报告和督导专项检查报告。

    7.牵头组织编制学院中长期事业发展规划。

    8.负责组织研究高职教育教学改革工作,规划学院的职教研究任务,制订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9.负责组织全院师生开展教育教学研究,举办专题研讨会,组织教师开展校本培训,组织开展院内外职教研究学术交流活动。

    10.负责国内外高教与职教情报资料的搜集与整理,定期汇编。

    11.负责院内外教研教改项目(课题)的组织、协调、立项和申报工作。

    12.负责教育教学类研究经费和项目(课题)建设经费使用的审批,配合财务处、纪检监察室等部门做好相关审计和调查工作。

    13.负责全院职教研究信息资料的采集、整理、汇编、归档与上报工作。

    14.负责做好本部门人员、设施、设备的管理工作。

    15.完成上级和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资产管理处工作职责

    1.负责制订固定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工作计划及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2.负责统筹管理固定资产,对各部门固定资产管理实施指导和监督,归口管理仪器设备的维修工作。

    3.负责建立固定资产总账及分户明细账目,建立固定资产登记卡,配合财务处建立资产财务账目,做好固定资产账务处理的相关工作。

    4.负责固定资产清查工作;负责对固定资产丢失、损坏等情况进行调查,提出处理意见;定期开展固定资产账、卡、物的核对工作,确保账、卡、物的统一。

    5.负责物资、服务项目采购与验收工作的综合管理,负责协调采购管理部门做好政府采购工作。

    6.负责办公用房的安排、调整及统筹管理。

    7.负责仓库的管理。

    8.负责住房改革的相关工作。

    9.负责固定资产信息采集、整理、存档和上报工作。

    10.负责做好本部门人员、设施、设备的管理工作。

    11.完成上级和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后勤处工作职责

    1.负责制订后勤保障服务发展规划、规章制度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监督和协调物业公司各项后勤服务工作。

    3.负责水、电、门、窗、家具(含课桌椅)及房屋、建筑物的维修和管理工作。

    4.负责食堂、超市、澡堂、开水房、锅炉房的监督和管理工作,抓好食品卫生安全的监管。

    5.负责做好校园绿化、美化和亮化工作。

    6.负责后勤保障信息资料的采集、整理、上报和存档等工作。

    7.负责做好本部门人员、设施、设备的管理工作。

    8.配合资产管理处做好学生宿舍家具及教室课桌椅的配备与管理工作。

    9.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全院大型活动的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10.完成上级和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二、基建规划处工作职责

    1.负责制订各项校园基本建设的规章制度、总体规划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组织基本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编制投资估算、项目概算书和工程立项及基本建设前期准备工作。

    3.负责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方案的审核、工程招标、施工过程的监督检查、竣工验收等工作,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4.负责基本建设的技术及施工管理工作,做好图纸会审、技术复核、设计变更、质量监督、工程量核算、办理交付使用手续、保修工作等。

    5.负责基本建设档案日常管理及移交工作。

    6.负责基建工程资金的申请、拨付工作;依据批准的基本建设计划,做好基本建设资金使用与控制。

    7.负责做好本部门人员、设施、设备的管理工作。

    8.协助财务、审计部门作好基本建设资金管理,编制项目预算、工程结算和财务决算,审核施工单位的工程结算,编制上报各类财务报表。

    9.负责基建文书、规划设计资料、技术资料、工程竣工资料的归档管理工作。

    10.负责校内外有关基建的协调工作。

    11.完成上级和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三、宣传统战部工作职责

    1.负责拟订全院宣传工作计划,组织安排党委中心组学习和教职工政治学习。

    2.负责指导德育教育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和文明单位创建的工作。

    3.负责组织开展校园文化建设工作。

    4.负责对外宣传的组织、策划、协调及新闻发布工作。

    5.负责校内各宣传媒介和宣传阵地的信息指导、管理与审核工作。

    6.负责院报的编辑、印刷、出版及发行工作。

    7.负责组织全院性的宣传报道,组织开展对重大活动、节日的宣传指导工作。

    8.负责做好统一战线工作。

    9.负责做好本部门人员、设施、设备的管理工作。

    10.会同基层党组织定期了解和研究师生员工的思想实际,并提出工作意见,及时向党委汇报。

    11.配合组织人事处抓好党员教育。

    12.完成上级及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四、工会(退休人员管理处)工作职责

    1.负责在会员中开展多种形式的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发动教职工做好教学、管理、服务工作。

    2.负责组织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组织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保障教职工的民主权利,闭会期间承担教代会工作机构的任务。

    3.负责发挥工会桥梁和纽带作用,了解和反映教职工的意见、要求和建议,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达工作,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4.负责做好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及检查。

    5.负责做好离退休人员的相关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离退休人员集体活动的组织工作。

    6.负责工会会员管理工作,依法收缴会员会费,掌握和使用好工会经费及其他费用。

    7.负责组织开展有益于教职工身心健康的文化、娱乐、体育活动,负责教职工活动场所的管理工作。

    8.关心教职工的生活,做好各种纠纷的调解工作,协助学院做好教职工的集体福利事业。

    9.负责医务室管理及大学生医疗保险的相关工作。

    10.负责做好女教工工作和计划生育工作。

    11.负责做好本部门人员、设施、设备的管理工作。

    12.完成上级及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五、保卫处工作职责

    1.负责学院安全防范和维稳办日常工作,保证学院政治和治安的稳定。

    2.负责制订和完善各项治安(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维护正常的教学、科研、生活秩序。

    3.指导、督促、协调各部门共同做好治安综合治理各项工作,协助各部门落实安全保卫责任制和各项防范措施。

    4.负责大学生军训及国防教育工作,负责开展武装部的日常工作。

    5.负责管理门卫执勤、看门守栋、治安巡逻等安全保卫工作。

    6.负责临时人员及出租房屋的相关管理工作。

    7.负责校内师生户籍管理工作。

    8.负责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和规定,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及器材,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9.负责校内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10.负责校园治安巡逻工作,负责护校队的管理工作。

    11.负责防汛、防震、抗灾的安全保卫工作。

    12.负责做好本部门人员、设施、设备的管理工作。

    13.协助公安机关调查处理各类刑事、治安案件,调查处理内部一般治安问题,教育处理各类违纪人员。

    14.完成上级及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六、团委工作职责

    1.负责制订和实施团的工作计划,定期召开团委会、团总支书记会和团支部书记会议,传达上级指示,布置和检查全院团的工作。

    2.领导和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团的基本知识,定期举办团干培训班,加强学生骨干的思想政治教育,做好学生团员推优入党工作。

    3.负责团组织建设,加快团的运行机制建设,完善团内各项制度。

    4.负责做好团员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做好年度团员教育评议工作,负责做好团内评选表彰工作。

    5.关心团员的正当权益,反映团员在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意见和要求,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工作。

    6.负责组织团员开展校园文化创建活动,营造开拓进取、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

    7.负责组织团员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推动青年志愿者活动。

    8.负责学院广播站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9.负责团的对外接待、联络工作。

    10.负责教工团支部的相关工作。

    11.负责团组织信息资料的采集、整理、存档和上报工作。

    12.负责做好本部门人员、设施、设备的管理工作。

    13.协助组织人事处做好党校的相关工作。

    14.协助宣传统战部做好宣传工作。

    15.完成党委和上级团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七、各系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实行民主管理、民主决策;积极探索高职教育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新路子,努力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促进本系的改革和事业的发展。

    2.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密切联系群众,经常听取及反映党员和群众对党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分析师生员工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抓好本系的政治理论学习、形势任务教育。

    3.负责研究制订本系教学、科研、专业建设、师资培养、实践条件建设等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4.负责本系教学工作,做好日常教学的组织、管理以及本系教学各环节的落实。

    5.负责做好本系专业、课程、师资、教材、实践条件建设与管理的相关工作。

    6.负责本系德育工作的各项任务、措施的贯彻和落实,组织开展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活动。

    7.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交流思想,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充分发挥总支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以及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和考察,认真做好发展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工作。

    8.负责做好本系的招生、就业、学生日常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9.负责做好本系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负责做好辅导员、班主任的聘任、培养、考核的相关工作,负责做好毕业生鉴定工作。

    10.加强对本系的工会小组、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的领导和指导,组织开展本系学生的各项校园文化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11.负责组织本系开展科研工作,开展学术交流活动,提高科研水平;负责做好本系教学、科研立项与成果申报工作。

    12.负责本系人员的日常管理、年度考核及教学质量考核的相关工作;负责本系设备、设施的管理。

    13.负责本系各种信息资料的采集、整理、存档和上报工作。

    14.协助组织人事处做好本系教师的引进和培养工作。

    15.完成上级及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八、基础课部与思政课教学部工作职责

    (一)基础课部工作职责

    1.负责制订本部门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本部门课程教学的组织与实施工作。

    3.负责本部门课程教学质量的检查、监控,保持本部门教学秩序的正常运转和教学任务的顺利完成。

    4.负责本部门教研室的建设,组织本部门教师进行教育理论学习,开展教学研究活动和科研工作。

    5.负责本部门师资队伍建设工作,努力提高教师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6.负责本部门人员的日常管理、年度考核及教学质量考核的相关工作。

    7.负责教学、教师、教研、科研等相关档案的建立及管理工作。

    8.负责制订学院年度体育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全院学生的体育竞赛、运动队训练和学生体能达标测试。

    9.负责全院学生的普通话培训与测试,以及普通话推广的相关工作。

    10.负责本部门信息资料的采集、整理、存档和上报工作。

    11.负责做好本部门设施、设备、体育器材的管理工作。

    12.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和修订工作。

    13.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师生员工文体活动。

    14.完成上级及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工作职责

    1.负责制订本部门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做好本部门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抓好教师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3.在党委领导下,以思想政治理论课程教学为依托,研究学生思想动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4.负责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和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的组织与实施工作。

    5.负责本部门人员的日常管理、年度考核及教学质量考核的相关工作。

    6.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和修订工作。

    7.负责本部门信息资料的采集、整理、存档和上报工作。

    8.负责做好本部门设施、设备的管理工作。

    10.完成上级及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九、培训教育部(继续教育部)工作职责

    1.负责制订学院安全培训、安全培训研究以及其他相关培训的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组织开展安全培训、安全培训研究以及其他相关培训的调研,不断提升培训水平、质量和效果。

    3.负责培训市场开拓、培训项目研发、培训档案管理、培训质量监控与评价等工作。

    4.负责安全培训学员的接待、日常管理及外出学习考察等工作。

    5.负责各类培训项目教学过程管理与实施。

    6.负责各类培训任课教师的选聘、考核、课酬发放工作。

    7.负责组织各类培训教材、资料的编审、修订、选购及发放;负责相关学习用品的选购与发放。

    8.负责组织各种安全培训的考务工作,并按规定颁发相应安全培训证书。

    9.负责做好中南基地实训室等安全培训实践教学条件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10.负责组织安全培训有关科研、建设项目及课题的申报与实施。

    11.负责安全培训信息资料的采集、整理、存档和上报工作。

    12.负责做好本部门人员、设施、设备的管理工作。

    13.协助组织人事处做好安全培训教师队伍的建设工作。

    14.完成上级及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十、安全科学研究中心(安全技术中心)工作职责

    1.负责开展安全生产领域科学研究、产品开发等相关工作。

    2.负责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技术咨询与技术服务工作,积极拓展业务、开发市场。

    3.负责完善内部有关制度、章程的制订和修订。

    4.负责在资质范围内承担生产经营单位检测、评价等相关业务,负责爱游戏全站app官网入口的业务范围内相关资质申报与年检工作。

    5.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6.负责本部门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年度考核以业务评价等相关工作。

    7.负责制订实验室的建设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8.负责本部门信息资料的采集、整理、存档和上报工作。

    9.负责做好本部门实验室及相关仪器、设备、设施的管理与使用工作。

    10.完成上级及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十一、信息网络中心工作职责

    1.负责制订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制订信息化建设中的信息标准、技术文件、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3.负责校园网、网站、信息化应用系统的具体建设、维护、服务和技术管理工作;负责各二级网站的技术服务和技术管理工作。

    4.负责网络信息安全的技术工作和网络应用系统信息安全保护工作。

    5.负责校园通信业务联系、管理以及服务质量监督工作。

    6.负责信息化建设成果的宣传、培训、推广和应用。

    7.负责本部门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年度考核以业务评价等相关工作。

    8.负责本部门信息资料的采集、整理、归档和上报工作。

    9.负责做好本部门设施、设备的管理工作。

    10.完成上级及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十二、图书馆工作职责

    1.负责编制图书馆中长期建设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图书情报咨询、查阅文献、推荐新书工作;负责书库、阅览室、自习室的开放与管理。

    3.负责图书馆中外文图书、期刊、报纸和数字资源的采购、验收以及编目、整理、典藏等工作。

    4.负责图书资料的流通服务工作,做好图书资料借阅、归还、剔旧及书库日常管理工作。

    5.负责数字图书馆的建设、使用和管理工作。

    6.负责教材及教辅资料的采购、发放及费用结算工作。

    7.负责组织信息服务及读书活动,利用馆藏资源开展科技服务、安全咨询活动和安全文化知识传播活动。

    8.负责开展图书馆学、信息学等专业理论研究,不断提升图书馆科学管理水平和现代服务手段。

    9.负责图书馆信息资料的采集、整理、存档和上报工作。

    10.负责做好图书馆人员、设施、设备的管理工作。

    11.完成上级及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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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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